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南岭学者”管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引领、示范、支撑作用,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粤财大〔2015〕15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南岭学者”开展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至2022年5月聘期满一年的“南岭学者”(名单见附件1),考核分为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办法》(粤财大〔2015〕15号)文件规定,结合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考察“南岭学者”的岗位任务执行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报。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期满考核表》或《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年度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详见附件2、3),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学院。
(二)学院考核。6月17日前学院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三)6月20-25日人力资源处组织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四)6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以书面考核与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五)学校审定。
四、工作要求
1.考核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
2.附件证明材料装订顺序:反映考核对象考核期内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学院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装订成册;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将不退还本人,请备份相关材料)。
3.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人力资源处高层次人才管理与服务办公室(行政楼511),考核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rcb@gdufe.edu.cn,邮件名为***教授考核表。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每位考核对象按要求进行考核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45
附件:1.“南岭学者”考核人员名单
2.“南岭学者”期满考核表
3.“南岭学者”年度考核表
人力资源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