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曾光初发布时间:2026-04-16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将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现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岗位信息

网上报名截止至4月2日。岗位信息及选派条件可登录语合中心项目管理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报名程序及材料递交要求

(一)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已在语合中心备案的中方合作院校骨干、专职教师也须在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二)学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况作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加盖学公章及签字后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三)以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身份(以下简称志愿者)身份申报外派教师岗位的人员,须由中方合作院校推荐,不接受以个人直接申报。正式录取后,中方合作院校需与志愿者签订相关派出任务协议。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

三、申请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四)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在任教师及在省教育厅备案的教育机构在任教师。

(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六)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七)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派出待遇及报送日期

教师生活待遇按照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文件执行。教师其他待遇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中方合作院校办学主体作用的政策文件执行。请申报教师于4月1日下班前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学院推荐信、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证书以及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交至师德师风建设科(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同德楼24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zx@gdufe.edu.cn逾期将无法办理。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84096853。

 

附件:1.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

2.平台教师用户手册

 

 

                                 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xlsx附件2:国际中文教师服务平台教师用户操作手册.pdf      202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