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诚邀海外优秀青年学者申报2023年国家优青(海外)项目

发布者:张健民发布时间:2023-01-15浏览次数:10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是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院校(2021年),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应用经济学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工商管理和法学2个一级学科是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和“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理论经济学是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数字经济学是“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66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抢抓“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三、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四、申报说明

1.申报系统将2023年1月15日后开放,申报系统链接: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网站,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099.htm。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1日前登陆申报系统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学校,学校将于2023年3月15日向有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相关材料。

五、待遇配套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万-300万,期限3年。

2.广东省配套资助:按入选人才实际情况提供额外配套资助。

3.学校配套待遇:对于项目入选者,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及相应配套待遇,具体面议。

六、应聘流程

1.学校将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有意向依托我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者,请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申报意向表和个人简历(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发至学校申报邮箱(E-mail:gcrcb@gdufe.edu.cn

),邮件主题请标明“申报国家优青项目(海外)+学科方向+姓名”。项目填报具体可咨询学校科研处。

    2.收到的信息后我们将与您联系,在于我校达成申报意向并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后,学校将对后续申报工作给予辅导。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45

电子邮箱:gcrcb@gdufe.edu.cn

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84

电子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