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及聘 (录)用工作规定,事、企业单位聘(录)用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申请及办理流程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网页。请各位办理入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前往相关地点办理认证手续。根据规定,在取得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方能正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根据教育部公告,(1)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2)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12月31日24:00前已提交申请的,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根据在港澳台学习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但开具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仍然有效。
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学历认证网址: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
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网址:
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xljd_guide2.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