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力处网站开发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721


人力201712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7〕4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1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及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 岁以下( 1967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  推选名额

省教育厅的推荐指标控制数为10人,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不得超过1人,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三、  推选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候选人1名。

(二)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

(三)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学校按照"严格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3天。

(四)按要求整理材料后报送教育厅评审。

四、  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科,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包含基层党委的政治意见、个人的基本情况等)、候选人申报情况(附件3)。

(二)相关表格及其电子文本。每位候选人申报情况表9份,需在“东方智辰网”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网址:http://www.zhichen.com.cn/shownews.asp?ID=109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一份及其电子文档(pdf格式)。

(四)电子数据库文件。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推荐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gdsxyszk@163.com。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1.《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7〕44号)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106号)

3.广东省教育厅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申报情况表

  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粤人社明电【2017】44号).pdf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粤教人函[2017]106号附件2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