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广州校区地处广州琶洲经济开发区的核心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深入研究数字经济下的财税问题,提升数字财税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校依托本校应用经济学(财政学方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工作站,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招聘培养应用经济学(数字财税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以优厚的待遇常年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后英才。
一、招收学科:应用经济学(数字财税方向)
二、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系统学习过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以及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课程,具备良好的经济学和财税专业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
(四)必须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
三、培养方式
招聘的博士后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广东省财政厅、广东财经大学三方联合培养,主要在广东财经大学和广东省财政厅共建的数字财政专家工作室(设在广东省财政厅)全职工作。为提高培养质量,我们将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合作导师组(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和广东财经大学各一位学术导师及广东省财政厅一位实践导师组成),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导师简介参见附件。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基本年薪30万元(两年共60万元,均为税前金额,该薪酬不包括甲方或乙方另外提供的课题研究经费,其它待遇参见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招聘公告(https://rsc.gdufe.edu.cn/bshzp/list.htm);
(二)住房保障:培养单位为博士后人员提供住宿;
(三)医疗福利:博士后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和体检待遇;
(四)其他福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跟随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五)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与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或财政税务学院联系,选择合作导师,提交个人简历、成果证明等申请材料;
(二)财政税务学院、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学历学位、政治思想、业绩成果等进行核实,对于外籍博士后还需了解与掌握相关背景。
(三)财政税务学院组织面试,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同意后报博管办确定拟录人选并公示。
(四)博管办组织拟招收博士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招收。
(五)经公示无异议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进站申请,经学校博管办审核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博士后与学校签订协议,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六、进站申请材料
申请进站博士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材料名称 | 数量 | 材料要求 |
《博士后申请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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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推荐信 | 2 | 两位专家,各一份 |
博士后研究计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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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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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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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学历证书 | 1 | 复印(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 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决议书复印件 |
学术成果材料 |
|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任选2项)和博士论文。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
《留学回国人员 证明》 | 1 | 只适用于留学人员,如出国前已注销户口,须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联系地址 |
卢老师 | 020-84096886 | (邮件标题注明联合培养博士后)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办公室,邮编:510320 |
谢老师 | 020-84096274 | (邮件标题注明联合培养博士后)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邮编:510320 |
附件:合作导师组成员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 年7月28日
附件:合作导师组成员简介